青岛拟调整四区停车收费政策 分区域分时段阶梯收费缓解“停车难”
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穆钰)青岛市停车场收费改革将迎来重大调整。9月3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就《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政策旨在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泊位周转率,缓解前海一线等热点区域交通拥堵问题。
分区管理:三类区域差异化收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将根据动静态交通情况、停车供需状况和区域功能定位,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实行差异化收费。
一类区域为沿海一线商业旅游业集中区域,收费最高;二类区域为商圈、教育科研院所、体育文化场馆等需加速车辆流转区域;三类区域为一、二类外的其他区域。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将八大峡景区和万象城商圈新增纳入二类区域,同时优化了崂山商圈和金家岭金融区的范围。
计时收费:30分钟为单位,不足按30分钟计算
所有采取计时收费方式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统一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道路泊位日间时段启动累进递增计费模式:前20分钟免费优惠,20分钟后,首小时内执行基准价格,首小时后执行累进递增标准,鼓励短停快走。
针对旅游城市特点,新政策明确旺季时段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10日,淡季为10月11日至次年4月19日;日间时段为7:30-18:30,夜间时段为18:30-次日7:30。
创新收费模式:双阶梯累进提高周转率
为加速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泊位周转,一类区域旺季日间时段和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将实行“双阶梯累进模式”:首日内短时停放执行基准价格,长时停放执行阶梯价格;连续多日停放的,执行计时收费、日收费双阶梯累进。
针对"淡季不淡"现象,新政策将一类区域淡季日间时段收费标准上调至与二类区域日间时段相同水平,形成更有效的"季节性+区域性"价差。
优惠措施:延长免费时间,优化新能源车优惠
所有车辆享受20分钟免费停车优惠,较此前有所延长。新能源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一日)可享受一次最长减免1小时的优惠,若首次停放不足20分钟,则按非新能源车辆处理,但仍保留一次最长1小时的减免,以适应多频次短时停车需求。
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因办理事务需要在行政机关、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等对外开放停车场临时停放的车辆享受必要的免费停车时间。
保障机制:优先满足居民计月需求
道路泊位夜间时段免费。
优先考虑"三证合一"居民道路泊位计月需求(“三证”指身份证、行驶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计月收费标准一类区域为350元/月,二类区域为280元/月,三类区域为200元/月。
目前该政策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3日-9月16日
联系电话:85911411